購物說明
【付款方式】ATM轉帳/至門市付現

【ATM轉帳/匯款資訊】
銀行:臺灣企銀(050)
帳號:501-12-169072
戶名:摩斯精品燈飾

【商品退換貨】
1.依《消費者保護法》規定,消費者自收到商品次日起 7 天內(含例假日)可申請退貨或換貨。
2.鑑賞期非試用期,商品須保持全新、未安裝、未剪線、無刮傷。
3.實體店購買:3 天內可換貨(恕不退貨),且商品須保持全新狀態。

一、不接受退換貨情況
1.已安裝、剪線、修改或有使用痕跡之商品。
2.缺少原包裝、配件、吊線、螺絲等零件。
3.訂製商品(如特規尺寸)及清倉特價品。
4.商品外觀或功能因人為因素損壞。
5.未經本店確認逕自寄回之退換貨。

二、現場出清品專屬規範
1.出清品為陳列展示、庫存調整或瑕疵商品,購買前已提供現場檢視機會。
2.出清品可能存在色差、細微刮痕、包裝缺失或非影響功能的瑕疵,購買時即視為同意現況。
3.出清品請於現場確認功能與配件完整性後再購買。

三、退換貨流程
1.退換貨請於期限內透過客服聯繫,並提供商品照片(含包裝及瑕疵處)。
2.請以原包裝妥善包裝商品,避免運送損壞。
3.因買方因素退貨(如尺寸不合、型號買錯),往返運費由買方負擔。
4.因商品瑕疵或出貨錯誤,本店負擔來回運費並更換新品(不含出清品)。
5.本店收到商品並檢查無誤後,將於 7 天內辦理退款或換貨。

四、商品瑕疵與檢查
1.商品送達時請於簽收前檢查外箱,如有破損請拒收並拍照回報。
2.若開箱發現玻璃燈罩破裂、外觀重大刮傷或零件缺失,請於 48 小時內提供照片,以便盡速處理。

五、保固說明
1.主體燈具、消耗性零件保固 1 年。
2.保固範圍:正常使用下,燈具本體結構、電子零件故障。
3.不在保固範圍:人為損壞、自然災害、安裝不當造成之損壞。

六、特別聲明
1.本店保留條款修改與最終解釋權。
2.下單購買即視同同意本條款。

※本館使用免用統一發票收據,如需開立請於訂單內備註。